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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注册商标使用许可?
作者:福建圣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01 08:14:37
答: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或其授权的人将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被许可使用人支付使用费的行为。许可使用后,许可人并不丧失商标权,被许可人只取得使用权。
《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福建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期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什么是驰名商标?答: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什么是广东省著名商标?答:广东省著名商标是指在广东省市场上享有较高信誉,为相关公众所知晓,并根据《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予以认定的注册商标。
如果您想要查询一枚商标是不是转让了可以联系我们公司,我们会有专业的知识产权顾问联系您,下面公司为您介绍商标转让的相关事宜。
商标转让所需材料1、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2、商标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3、商标转让人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转让协议原件一份。
其实防水科技公司的注册与一般公司相同,并不需要什么前置审批。如果是特殊工艺涉及到生产加工需要排污时需要申请排污许可。如果涉及进出口业务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明。常见的防水科技公司经营范围有:1、生产、销售:防水材料、五金、建材、橡塑制品、装饰材料、涂料(不含油漆)、防火板;销售:蜡油;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2、防水卷材、防水涂料、防腐涂料、沥青制品、隔音材料、吸音材料生产、销售;建筑防水工程施工(凭资质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建筑保温隔热材料生产、施工(凭资质证在有效期内经营);3、生产、销售:防水建筑材料、防水涂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防腐保温材料、塑料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要特别注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注册防水科技公司的流程如下:1、企业核名。注册防水科技公司,需要事先准备5个以上的公司名称,并在相应的核名网站上进行公司名称预先查重,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名称中包含防水科技公司的字样。若公司名称通过审核,注册者便可以到工商局提交核名申请。
2、工商注册。如果公司核名环节顺利通过审核,注册者便可以提交相关资料。通常情况下,一般纳税人公司注册需准备的注册材料具体包含: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办公场所使用证明以及其他公司注册所需材料等。
3、领取营业执照。工商注册材料通过审核后,即可领取营业执照。
4、印章刻制。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注册者还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公安局指定地点进行刻章备案。具体包含:公司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章、法人章。至此,一个防水科技公司注册基本完成。此后,注册者还需及时进行银行开户、税种核定等工作,办理完毕,公司就可以进入正常运营阶段了。
5、银行开户。新注册的公司在开户银行的选择时,要尽可能结合后期生产经营的便利性考虑,因为开户银行选定后变更是非常麻烦的事情。
(一)未经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又称使用侵权。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必须经商标所有人同意并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然后在商标局备案。如果未经许可而实施该行为,无论是出于故意还是过失,均构成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即属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又称销售侵权。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侵犯他人商标权的销售行为的构成,不再以销售者是否存在明知或应知的主观过错而论。只要行为人具有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的行为,就以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而论。但构成侵犯行为的并不一定都要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只有在主观上具有明知或应知的过错的,才负赔偿责任。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又称为商标标识侵权。具体包括三种情况:未经商标权人授权和委托而制造、销售其商标标识;虽然商标权人的授权或委托,但超出授权或委托的范围,制造、销售其注册商标标识等行为。
(四)未经福建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在国外称为反向假冒行为。即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行为人将该注册商标撕掉或去除,换上自己的或他人的商标,再将更换了商标以后的商品投入市场,冒充自己的商品予以展示或者销售的行为。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商标法列举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时,作出的弹性规定。《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标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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