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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商标续展要遵循哪些原则
作者:福建圣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31 08:19:54
没有鲜花的春天,与炎热的夏天、萧瑟的秋天、冰冷的冬天有何区别?没有选择合适的福州商标注册代理公司,怎么能成功注册商标?没有好的商标,企业谈何发展?代办商标注册多年,小编现在就跟您说说办理商标注册应该注意的问题,学会这四招,商标注册无忧!
一、商标名称选取要谨慎商标在某些时候可以当作品牌来使用,对企业而言,想要获得长期的发展,就需要拥有自己的商标,好的商标名称是宣传品牌的前提。一般来说,消费者更容易通过商标名称来认识品牌,好的商标利于口耳相传,迅速建立品牌推广度和认知度。因此在申请商标注册的时候,首先要做好商标名称的选取工作,《商标法》中明确规定了商标名称的的选取问题,因此在取商标名称前需了解哪些是明确禁止使用的。小编建议企业在拟定商标名称的时候多费心思,综合考虑企业品牌定位、企业文化等因素,同时进行商标近似排除查询,令申请注册的商标兼具显著性和独创性。
二、商标近似查询不可忽视商标近似查询的仔细程度与商标成功率是呈反比的,虽然商标检索存在一定的盲区,但商标近似查询还是十分必要的。如果您对商标查询不了解,可以找一家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省去商标注册的麻烦。通过商标近似查询能有效地规避相同及近似商标,在商标注册之初就降低失败风险。做商标近似查询可以通过商标局指定网站自行查询,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
三、选择组合商标注册需注意企业如果决定注册组合商标要注意了,组合商标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由多种商标元素构成,一些组合商标图文并茂、形象生动,便于识别和记忆,但需要考虑到组合商标注册的风险偏高。因为在申请注册组合商标时,商标局会将个组成元素拆开分开进行审查,只要组合商标的一个组成部分构成相同或近似,则整个商标都会被驳回。因此小编建议您考虑是否将组合商标改为分开注册。
四、如遇商标驳回要冷静商标注册是一个漫长又复杂的过程,因为商标注册的审查因素很多且花费的时间都较长,影响商标注册成功与否的因素很多,如果遇到申请被驳回或异议的情况,也不需要立马就放弃申请,因为这并不意味着商标注册被判定“失败”。申请人应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在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的知道下作出相应的调整。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决定申请商标注册之前,先了解商标注册流程,没有商标注册经验的企业可以将商标注册委托给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谁都不敢保证百分百注册成功,但是可以想办法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中国驰名商标依法受到优于普通注册商标的特别保护。驰名商标既具有一般商标的区别作用,又有很强的竞争力,知名度高,影响范围广,已经被消费者、经营者所熟知和信赖,具有相关的商业价值。
1.无论是否注册,驰名商标均受到保护我国《商标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我国实行福州商标注册制度,没有取得核准注册的商标,在与其他注册商标权利发生冲突的时候,一般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对于驰名商标来说,即使其未在我国注册,仍然可以得到商标法的保护,他人不能在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实际使用的商品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注册和使用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类似,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发生混淆的商标。
2.对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的跨类别保护我国《商标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52条第5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一般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禁用范围,仅限于与核定使用商品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但对于驰名商标来说,只要某一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其与驰名商标具有相当程度的联系,而减弱驰名商标的显著性、贬损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或者不正当利用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的,即使其使用在与驰名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上,驰名商标也可以排除其注册和使用。
3.驰名商标所有人在撤销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时,有特别的期限保护《商标法》第41条第2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权利人因他人注册商标侵犯其在先权利而撤销该商标时,都要受到五年时限的限制,但是,对于驰名商标来说,如果商标注册人是出于恶意的话,可以不受该5年期限的限制。
个人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流程,商标无效宣告需要一年半至两年的时间。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那么个人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流程是怎样的?
1、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可以办理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业务;
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9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4、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后,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关于商标使用证据材料的说明: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及其实施条例第三条中所称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具体为:
(一)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包括:
1.商标使用在商品外包装、容器、标签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上等;
2.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销售协议、发票、票据、收据、单据、商品进出口检疫证明、报关单上等;
3.其他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使用方式。
(二)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包括:
1.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中,或者使用在经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上;
2.商标使用在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中;
3.商标在各级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批准举办的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商标的印刷品及其他资料、照片等。
(三)服务商标的使用方式包括:
1.商标直接使用于服务,包括使用于服务的介绍手册、服务场所招牌、装饰、招贴、菜单、登记证、价目表、挂号卡、奖券、文具、发货单、提供服务的协议等;
2.商标使用于与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上,包括汇款单据、发票、发货单、提供服务的协议等;
3.其他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使用方式。
(四)福州商标注册信息的发布不视为商标在商业活动中的使用。
(五)以下情况视为注册商标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1.不可抗力;
2.因国家政策限制停止使用的;
3.因破产清算停止使用的;
4.其他无法使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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