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商标是否注册的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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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商标是否注册的方法有哪些?

作者:福建圣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20 08:09:19

天猫暂未授权任何机构进行代理招商服务,入驻申请流程及相关的收费说明均以官方招商页面为准。天猫有权根据包括但不仅限于品牌需求、公司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其他因素退回客户申请;同时天猫有权在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要求客户提供其他资质;天猫将结合各行业发展动态、国家相关规定及消费者购买需求,不定期更新招商标准。

请务必确保您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提供的相关资质的真实性(若您提供的相关资质为第三方提供,如福建商标注册证、授权书等,请务必先行核实文件的真实有效性),一旦发现虚假资质,您的公司将被列入非诚信客户名单,天猫将不再与您进行合作。天猫暂不接受个体工商户的入驻申请,也不接受非中国大陆企业的入驻申请。天猫暂不接受未取得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受理通知书的品牌开店申请(部分类目的进口商品除外),也不接受纯图形类商标的入驻申请。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如何检查一个商标是否注册有点困难。在商标正式注册前,对申请进行全面细致的商标检索,即对商标在先注册权的查询。你能通过查询结果注册相同的相似商标吗?现在商标的状况如何?谁可以检索商标持有人和其他相关信息。无论是注册商标还是购买商标,查询相应的商标真实信息,有助于做出更准确的决策。例如,福建商标注册前,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对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请的商标是否具有相同或者不同的优先权进行相同或者类似的查询。

虽然商标查询不是商标注册的必要程序(遵循自愿查询的原则),但这项工作可以大大降低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商标查询结果虽然不能作为法律依据,也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仍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它们减少了申请与先前商标相同的商标注册的可能性。申请人必须申请商标注册,但不知道该商标或者商标名称是否已被他人注册。

目前,了解商标是否注册的方法有哪些?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如何检查一个商标是否注册有点困难。在商标正式注册前,对申请进行全面细致的商标查询,即对商标在先注册权的查询。通过查询结果,可以确定同一个相似商标是否已经注册?现在商标的状况如何?商标持有人及其他相关信息。“类似商标”是指与注册商标不完全相同,但在形状、发音、含义等方面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便于使用和作为注册商标验证使用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对产品来源商标的误解。

相似的相似商标很容易混淆,即商标和注册商标是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使用的。普通消费者可能误解了产品的原产地。如果没有造成不正确的标识,则不属于类似商标。专业注册前的商标查询可以委托给专业商标代理人的商标代理人,再加上有经验的判断和改进方案,还是值得的。检查商标注册进度有两种方法。一是使用商标申请号进入中国商标网商标查询系统(数据更新可能会延迟);二是如果是受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可以直接向与自己联系的商标代理机构查询。

无论是注册商标还是购买商标,查询相应的商标真实信息,有助于做出更准确的决策。例如,商标注册前,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请的商标是否与下一个在先权利相同或者近似。虽然商标查询不是商标注册的必要程序(遵循自愿查询的原则),但这项工作可以大大降低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商标查询结果虽然不能作为法律依据,也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仍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

在很大程度上,它们减少了申请与先前商标相同的商标注册的可能性。此外,我们还可以利用国家商标局官方网站上的商标检索系统查询一个商标是否已经注册以及商标的状态。因此,在商标注册前,寻找一个具有丰富商标检索经验的代理机构是非常重要的。

商标转让过程包括:申请→受理→复审→公告→签发转让证书。国家商标局收到转让申请文件至发出转让受理通知书的期限为1-2个月;国家商标局自收到转让受理通知之日起4-6个月内,对拟转让的商标进行审查核实;审查合格后,发布核准公告,发给《注册商标转让核准证书》。受让方主要资质复印件(受让方为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个人营业执照;受让方为公司: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年检);转让人、受让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受让人出具的委托书,以及在接待大厅直接办理的受让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转让时,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一、商标转让必须经商标局批准,方可受法律保护。否则,转让无效。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二、同本单位转让注册商标的,福建商标注册人应当转让在同类商品上注册的同类商标或者在同类商品上注册的同类商标。这也是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例如,如果您有三个相似的商标,它们必须一起转让。你不能只转移其中的一两个。

三、第三人许可商标转让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经被许可人同意,方可转让给第三人。简而言之,如果你有一个商标供他人使用,此时,如果你想转让它,你需要得到他人的同意。

四、商标转让不能中止。双方都提交了申请。如果要撤销申请,只能进行第二次转让,商标可以再次转让给原转让人。这是的办法。

五、被申请商标也可以转让,但申请不成的,转让不成。商标转让双方必须有营业执照,自然人必须有个人执照,否则不能申请。企业注销或者个人死亡,自注销或者死亡之日起一年内未办理商标转让手续的,不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商标所有权自然消失。

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促进专利创造保护,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7号)精神,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于2018年8月1日起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现公告如下:

一、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对于缴费期限届满日在2018年7月31日(含)前的上述费用,应按现行规定缴纳。

二、对符合《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财税〔2016〕78号)有关条件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权当年起6年内,延长至10年内。对于2018年7月31日(含)前已准予减缴的专利,作如下处理:处于授权当年起6年内的,年费减缴期限延长至第10年;处于授权当年起7-9年的,自下一年度起继续减缴年费直至10年;处于授权当年起10年及10年以上的,不再减缴年费。

三、对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前(已提交答复意见的除外)主动申请撤回的,可以请求退还50%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根据上述调整,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费用减缴请求书、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等请求类表格作了修改,新版表格将于2018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旧版表格同时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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